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误判原因 № 8

嫉妒/妒忌倾向

拿自己与他人作比较会滋生嫉妒——它是一股强大而痛苦的行为驱力,而与其他恶习不同,它带不来半点快乐。

「嫉妒实在是一种愚蠢透顶的罪,因为它是你唯一绝无可能从中得到一丝乐趣的那一种。」—— 查理·芒格

芒格认为,嫉妒是这世上最被低估、也最为愚蠢的力量之一。我们天生就不以绝对标准、而以相对于身边人——邻居、同事、连襟——的处境来衡量自己的福祉。其结果是,一个人尽管已拥有所需的一切,仍可能因身边某个稍稍多出一点的同侪而陷入痛苦。芒格喜欢指出,人类的冲突,由嫉妒驱动的远比由贪婪驱动的要多得多。

它在日常中的版本,是那位本来对自己加薪心满意足的员工——直到他得知同事加得更多,那一刻,这次加薪反倒成了一种侮辱。他自己的处境分毫未变,变的只是那个比较。同样的机制也在家庭、公司乃至国家之间煽动着破坏性的行为,各方甚至会损害自身利益,只为不让对手占得便宜。

芒格之所以格外鄙视嫉妒,是因为它是七宗罪中唯一毫无收益可言的一种——暴食好歹吃到了那顿饭,淫欲好歹偷到了那场情,可嫉妒纯粹是受苦,到头来一无所获。他切实可行的告诫很简单,就是拒绝入局:别再拿自己的人生去和别人的相比,并把嫉妒,连同怨恨与自怜,都当作一种该被无情戒除的心智习惯——因为它伤不到目标,却毒害着沉溺其中的人。